發表於︰ 2004/11月/22 at 5:46下午 | IP已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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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能根治嗎
精神疾病有的是一次發病,治療後終生不復發,如反應性精神病;也有的是間歇發作,治療後間隔數年、數月後再次復發,如情感性 精神病、部分精神分裂症;還有的是持續發展,雖經治療,但逐漸出現精神衰退現象,如慢性精神分裂症。 根據目前的醫學水準,精神病治癒有一定難度。臨床治癒的標準是:患者的精神症狀完全消失,自知力完全恢復,生活可自理並能較 好地與周圍環境接觸,生活工作能力基本達到病前水平。這是精神疾病治療的最佳療效。「根除」精神疾病,這是無數精神科醫生的願望 。但由於精神疾病的發病機理尚不完全明瞭,心理、社會因素在疾病發生和康復的各個環節中佔有重要的位置,不可控因素相對較多,使 精神疾病的治療有別於其它疾病。精神疾病的預後與治療情況和復發的次數有關;與發病年齡、起病緩急、有無明顯的心理社會誘發因素 有關;與患者病前性格基礎、生活經歷有關。另外遺傳因素也是公認的原因之一。上述各類情況中,能夠得到及時、充分、系統地治療, 症狀易緩解且少復發的患者,有可能達到臨床治癒水平。發病年齡偏大、起病急、由強烈刺激為誘因的患者,有望恢復得更好些;患者發 病前性格較為健全、家庭和睦、經濟狀況良好,可保證其治療的預後較理想;家庭無精神病遺傳史者預後優於有遺傳史者。將上述各個因 素綜合分析,可以幫助我們對預後進行客觀地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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